xx镇贯彻安全生产“一法一例”工作汇报(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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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镇贯彻安全生产“一法一例”工作汇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 现对我镇一年来贯彻落实“一法一例”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XX 镇位于 XX 县东北部, 距县城 15 公里、 京福高速公路互通口 8 公里, 是全国第一批发展改革试点镇、 XX 农村经济发展十佳乡 镇、 XX 工业重镇、 XX 县新农村建设试点镇。全镇辖有 23 个行政村, 1 个居委会, 59 个自然村, 282 个村民小组, 9102 户、 34599 人;镇内矿产资源十分丰富, 其中, 已探明的铅锌矿储量达 2000 多万吨, 居华东之首; 近来来,我镇按照“工业强镇、 农业立镇、 三产旺镇、 生态美镇、 和谐兴镇”的发展思路, 致力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民生工程和产业发展, 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进步, 镇内非公企业达 108 家,其中, 规模以上企业 14 家, 投资亿元以上的企业达 5 家; 2012 年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 20.58亿元, 其中规上企业产值占 80.09%, 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4.65 亿元, 实现税收收入亿元以上, 村财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连年取得较大突破; 居民各项存款仅镇内三家金融机构就达 4.5 亿元, 贷款余额 1.6 亿元, XX 也因此创造了五个“XX 之最”, 即:
家庭轿车(名车)全县最多, 银行存款全县最多, 用电量全县最多, 个私企业全县最多, 税款缴纳全县最多。
二、 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近年来, 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 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安监部门的精心指导下,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以下简称“一法一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的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目标责任、 细化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和“平安 XX 建设”, 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我镇的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营造健康、 稳定的发展环境。
具体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 推动目标责任落实。
一是组建专门机构。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与工业经济、 农业生产、 民生建设等同规划、 同部署、 同考评。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 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 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安监、 公安、 交通、 国土、 工商、 卫生、 林业、 农业等为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去年 5 月份, 镇党委完成了换届工作, 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衔接和活动开展, 及时调整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镇安监办, 配备了两名专职人员, 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理事务; 对各村和企业实行村主干一把手和行政经理负责制,配备 1-3 名的安监员具体负责本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 要求企业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安全生产建设基金, 专门用于安全生产设施的添置、 改造; 镇将安监办的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在镇财力有限的情况下, 每年安排 3.5 万元专门安监工作经费。
从而对安全生产形成了“党委领导、 政府负责、 政企推动”的县、 镇、 村(企)
联动格局。
二是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与分管领导、 28 个所站、 14 个县属单位和 24 个村(居)
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村、 各单位; 由镇安监督办与企业、 矿山和其他生产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要求各村、 各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具体人员肩上, 并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管理, 把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综合治理列入日常性工作,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有效给予解决。
通过责任的层层落实, 在全镇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抓、 部门履好职合力抓、 全社会参与共同抓”的良好氛围。
同时, 严明监管、 查处、 报告、 整改四项纪律, 组织纪检、 安监、 效能等部门人员对责任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两个责任主体进行工作督查, 对监管责任单位不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在事故发生后谎报、 迟报、 隐瞒不报的相关监管责任单位, 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
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 并取消该单位的评先评优和向上争取项目、 资金的申报。
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三年行动”, 按照“A 级抓巩固、 B 级抓提升、 C 级抓限期整改、 D 级抓挂牌督办”的总体要求, 重点抓好 188家企事业单位的分类整改工作, 并将各企业、 厂场、 矿山及各单位开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活动列入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逾期不能完成整改或无望整改的企业, 报经县政府予以取缔。
同时, 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全面复查, 对已参加评定的企业实行回头看和补缺补漏, 确保做到企业完成级别评定 100%、 企业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复核 100%、 企业完成隐患整改 100%。
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镇安委办组织人员分两个小组深入企业、 矿山、 厂场开展专项督查, 促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开展, 我镇取得了较好效果:
全镇 188 家企事业单位中, 除停产 19 家、注销 2 家、 未评定 1 家外, A 级企业达 43.37%, B 级企业达 56.63, 其中:
适用一般程序 55家(其中:
A 级 27 家、 B 级 28 家); 适用简易程序 111 家(其中 A 级 45 家、 B 级 66 家)。
(二)强化宣传教育, 推动全民意识提高。
一抓教育培训。
分期分批组织对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及广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切实提高每一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每年组织辖区内约 100 多家企业负责人及生产管理人员参加镇安全生产常规管理培训, 深入金东公司、 三鑫公司等重点企业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测试, 提高了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的提高; 对危险化工品、 民爆物品、矿山爆破、 锅炉等特种作业的 40 多位从业人员, 一律组织参加县级专业培训并取得了相应管理资质, 极大提高了企业生产安全水平。
二抓政策宣传。
通过镇村干部大会、 村民代表大会、 标语、 横幅、 宣传车、 新闻曝光等形式大力宣传“一法一例”以及《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矿山法》、《森林法》 等。
每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服务月活动, 向群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3000 余份, 接受群众咨询 180 人次, 使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了认识; 在做好正面宣传的同时, 利用典型案例实行政策攻心, 去年来, 对坪寨、 汶潭 2 起森林火灾和 3 起违反民爆物品管理的当事人进行公开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在人群集聚地和重点行业进行通报, 有效提高了法律的震慑力, 提高了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性、 重要性的认识。
(三)强化工作措施, 推动安全活动开展。
一是加强非煤矿山整治。
去年来, 我镇按照上级关于矿山安全管理扩大一批、 整合一批、 关停一批“三个一批”的整治目标,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深入矿区企业, 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 重点对火工用品、 民爆物品的使用管理、 爆破人员持证上岗和操作规程、 以及地下矿山采矿作业的掘进、 通风设备实行重点检查和评估; 要求各矿山企业提高认识, 依照《安全生产法》 的规定, 履行好安全生产的六项职责, 做到机构健全、 责任明确、 制度落实, 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同时, 实行领导挂包, 加强对尾矿库的管理。
通过这项检查, 1 家无证开采页岩被取缔, 3 家存在安全隐患的铅锌采矿点被责令停业整顿, 14 个采矿证已到期的采矿权被收回, 5 个违反操作规程的企业员工接受再培训处理。
二是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 去年 8 月份, 我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制定了《XX 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对非煤矿山、 道路交通、 校园安全、 建筑施工、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或领域作为重点进行了 排查和打击。
全镇共开展“打非治违”行动14 次。
在对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中, 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 生产、 经营行为 1 起,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规定 3 起, 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 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 5起, 其它非法违法经营、 建设行为 2 起; 在对交通安全整治中, 查处超载行为 3 起, 酒后驾车 2 起; 在对公共聚集场所的拉网式排查中, 检查单位 13 家, 发现火灾隐患 3 处, 责令整改 2 处, 查封 1 处。
三是强化节点安全管理。
对春季森林防火、 冬季防寒抗冻以及防汛抗旱、抗台风等工作, 我镇始终坚持 24 小时值班制和主要领导带班制, 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确保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由于预警科学、 处置有力, 成功避免因暴雨及台风引发的安全事故 3 起, 因农事引发的山火 5 起。
同时, 为确保“两节”、 “两会”以及国家重大节庆活动和党委、 人大、 政府换届期间的安全, 我镇组织公安、 国土、 安监、 卫生等部门人员开展重大节日、 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对辖区内的矿山、 企业、 加油站、 液化汽加注站、 交通、餐饮服务等分组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 确保了节日、 活动期间的安定祥和。
(四)强化管理创新, 推动社会和谐安定。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我镇坚持“分类管理、 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 属地管理”的原则, 建立了镇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 事故灾害、 公共卫生事件、 群体性事件 4 个专项应急预案; 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 确定镇、村(居)、 企(事)
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 本单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一些相互交叉或引发次生、 衍生事件, 由党委、 政府统筹应对, 部门协同处置。由于预案合理, 处置有力, 我镇成功解决了经通村 6.18 地质塌陷问题、 坪寨村涉铅群众性事件。
二是创新矛盾纠纷处置机制。
即:
社会矛盾纠纷分类分级预警排查、 “六方会谈”调处、“六必到、 七必知”服务“三位一体”的处置机制。
我镇结合实际, 将矛盾纠纷按涉林、 涉水、涉电、 涉款、 涉矿、 涉田、 涉邻等进行分类管理, 按矛盾纠纷严重性与紧急程度分为红、 黄、绿三级预警; 坚持“依法依规, 共建双赢, 共促和谐”的工作思路, 成立由镇领导、 村主干、司法、 县相关部门(公安、 国土、 环保等)人员+企业主、 村民代表的“4+2”模式“六方会谈”调处班子, 在镇级设立便民调处会客厅, 在村级设立便民调解会客室, 对矛盾纠纷予以分级对口进行调处化解。
同时, 要求镇村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实行工作重心下沉、 服务关口前移, 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治以及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处置回访工作,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这项活动的开展以来, 有效排查、 调处社会矛盾纠纷 92 起。
三是深入实施“六步工作法”。
即通过迅速反应、 组建团队, 带头处置; 深入调查、 摸清情况, 积极处置;制定方案、 提出建议, 依法处置; 积极沟通、 确定方案, 慎重处置; 兑现补偿、 化解矛盾,立即处置; 建立机制、 共建矿区, 长效处置这“六步工作法”的线路图, 着力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 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今年来, 通过对“六步工作法”的实施, 有效解决了三鑫公司与坪寨村民、金东公司与岭后村民间二起因历史原因沉积下来而久拖不决的群体性纠纷, 实现了村企共赢和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镇在贯彻落实“一法一例”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 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主要体现在:
1、 部分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侥幸心理, 企业员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2、 个别企业重生产、 轻安全, 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安全设施投入严重不足。
3、 矿山安全隐患仍然突出, 违规开采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有的厂矿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全, 安全操作规程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1、 要加大对“一法一例”的宣传力度, 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特别是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提高安全意识, 在全社会营造学法、 守法, 依法抓安全生产的氛围, 努力开创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快速发展切实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2、 要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杜绝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生产, 克服麻痹大意和心存侥幸的思想,做到警钟长鸣, 常抓不懈; 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工作问责, 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3、 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对道路交通、 非煤矿山、 防火、 防爆、 公共聚集场所等专项整治;
在对非煤矿山的整治中, 采取保留、 收购、 参股、 兼并、 取缔的办法抓好现有采矿权整合;通过摸底、 评估、 协商、 收购的办法抓现有探矿权整合; 结合矿山资源的整合, 吸引央企进入, 抓选矿企业的整合。
通过对铅锌矿产的整合, 既可延伸产业链使企业做大做强, 又可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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