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3篇
开发区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3篇开发区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关于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为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任务落实,深入推进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发区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开发区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任务落实,深入推进勤廉 XX 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视察 XX 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作示范、勇争先”、全面建设“六个 XX”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同题共答,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狠抓工作落实,以干部创先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推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
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为打造“XX 办事不用求人、XX 办事依法依规、XX 办事便捷高效、XX 办事暖心爽心”提供 XX经验。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持续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风腐同查、督战融合,不断巩固深化拓展,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年求突破、两年大提升、五年树品牌”。重点整治营商环境领域公职人员以下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在行使公权力中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对企业正当诉求不理会、不作为,“有批示就动一动、无批示就不动”等“怕慢假庸散”问题。
(二)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故意拖延、刁难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以及减税降费等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三)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权力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借贷等问题。
(四)通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违规收费,或直接指定、以推荐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机构,“用政府的鞭子,收市场的票子”,从中获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等问题。
(五)“新官不理旧账”,对合法合规的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合作协议不履行、法院判决不执行,以及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
(六)“官商勾结”,领导干部与资本利益集团不当交往,勾肩搭背、里应外合,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问题。
(七)其他影响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机制举措
(一)责任传导机制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把监督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整治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聚焦方案中明确的七个方面整治内容和重点,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推进“一号改革工程”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履行行业主管责任,按照整治工作方案抓好落实。要以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方式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治责任。
把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并视情况开展专项或机动式巡察。
将营商环境领域腐败
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重在考核评价实际成效。
(二)线索受理摸排机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五治”行动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专项治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要加强统筹调度、综合协调,党风政风监督、信访、案件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等责任科室和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加强与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工商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受理、处置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要畅通监督渠道,注重发挥“码”上监督平台、新闻媒体等作用,推动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同,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整治工作格局。
(三)通报移送机制。县纪委县监委与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建立工作机制,定期会商研判,移送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接收相关腐败问题线索、信访举报,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督促
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机构及其成员单位认真落实通报移送机制,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
(四)快查快结机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风必纠,坚持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信访举报、线索受理、登记、处置工作台账,实行专人管理,做到当天呈批处置,经批准后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跟踪进展。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类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快办快结。
(五)督办和提级核查机制。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在按照工作流程向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转办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同时,应将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相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台账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定期进行分析研判,跟踪督办典型问题,必要时可商信访、案件监督管理室提出提级核查的意见,经县纪委县监委领导批准后直接核查。
(六)容错免责减责机制。将容错纠错工作贯穿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过程,对公职人员履行职责、干事创业出现偏差或者错误,但经综合分析研判,按程序认定符合《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X 党办发〔2022〕X 号)规定的
有关容错纠错情形和条件的,通过合理容错、提醒纠错、澄清保护,对在改革创新发展中出现的失误,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消除干部思想顾虑,鼓励干部积极作为。
(七)以案促改机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对本地本部门涉及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仓起底,建立专门台账,并加强此类问题的督促办理。对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利益输送、推诿扯皮等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要集中通报曝光一批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原则上每季度至少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对查处过程中发现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提醒(提示)函等方式,监督推动案发地方或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并跟踪落实整改,真正把专项整治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
四、工作要求
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是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是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举措。全县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严实深细抓好方案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任组长,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XX 同志兼任。
(二)加强联动协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系统观念,把日常监督、巡察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把机关、派驻和乡镇的监督力量整合起来,做到左右衔接、上下联动、系统集成。要与党委政府协同发力,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监督推动切实履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职责使命,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把握工作导向。坚持以问题是否解决、营商环境是否更优、企业群众是否满意为标杆,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巩固深化。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肃查纠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同时,着力保护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弘扬务实作风。在落实上下真功、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经常性地深入服
务企业和群众一线,“解剖麻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日常工作调度原则上以问题台账为主,杜绝“文山会海”“纸面落实”“扎堆调研”,避免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
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任务分工,于每月 20 日前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径送行政中心 XX 室)。
联系人:XX
联系方式:XX
邮箱:XX@163.com
附件: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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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 类别 主要任务 责任部门 进展情况 备注 一、 责任 传导 1.把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并视情开展专项或机动式巡察。
县委巡察办
2.将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各地报送典型案例的数量、质量和被采用情况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 线索 受理 摸排 3.依照有关工作规则,准确界定信访受理范围,把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信访举报受理重要内容,多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检举控告。
信访室
4.加强明察暗访,结合实际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充分运用一体化监督平台,大数据分析研判,提升发现线索的及时性、精准性。
党风政风监督室 办公室 各纪检监察室
5.加强对口监督检查,主动摸排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
各纪检监察室
6.在办案中深挖政商亲清不分、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
各纪检监察室
7.推动驻在(监督)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深入摸排、广泛收集、及时受理本行业领域相关问题线索。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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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通报 移送 8.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建立工作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对县营商办移送的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及时接收、处置。
案件监督管理室 信访室
9.对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加强综合协调、督查督办。
案件监督管理室 信访室 党风政风监督室
10.督促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机构及其成员单位认真落实通报移送机制,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
各纪检监察室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四、 快查 快结
11.建立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线索受理、登记、处置工作台账,实行专人管理,做到当天呈批处置,经批准后第二天转办到位,一周后跟踪进展。
信访室 案件监督管理室
12.对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信访举报优先处置、快办快结。
各纪检监察室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五、 督办 和提 级核 查
13.在按照工作流程向监督检查或者派驻纪检监察组、下级纪委监委转办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同时,应将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相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台账抄送本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信访室 案件监督管理室
14.定期进行分析研判,跟踪督办典型问题,必要时可商信访、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提级核查的意见,经纪委监委领导批准后,由本级纪委监督检查部门直接核查。
党风政风监督室 各纪检监察室
15.每月 25 日前将查处问题台账层报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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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容错 免责 减责
16.将容错纠错工作贯穿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过程,对公职人员履行职责出现偏差或者错误,但经综合分析研判,符合相关规定中容错情形和条件的,按照规定的程序,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免责或减责。
党风政风监督室 案件审理室 各纪检监察室
17.对容错免责的公职人员或者容错减责处理影响期满后的公职人员,在出具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推荐提名等方面的廉政回复意见时,不受该问题影响。
委组织部
七、 以案 促改
18.坚持以案促改,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对查处过程中发现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提醒(提示)函等方式,监督推动案发地方或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并跟踪落实整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引为镜鉴、举一反三,推动全面整改。
各纪检监察室
19.对地方和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
委宣传部 办公室 党风政风监督室
20.强化警示震慑,对专项整治启动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原则上每季度至少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党风政风监督室 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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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开发区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区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 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总结开展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以来,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现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 一是高度重视。省、市工作推进会召开以来,开发区纪工委立即响应,第一时间向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党政班子会进行汇报,区党工委书记陈晓华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区纪工委牵头负责抓好落实。1 月 21 日,区纪工委召开供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研究制定了《濮阳开发区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发区纪工委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工委书记王宏耀同志任组长,区纪工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区纪工委党风室分管常委、区供销社、区党工委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全区重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重点整治坚决稳妥、精准高效。同时,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由区纪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落实推进此项工作。
三是迅速学习传达,周密安排部署。1 月 21 日,区纪工委召开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人员)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认真开展全省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方案》及市纪委工作相关要求,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王宏耀书记到开发区工作后,专题听取供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线索处置进展情况汇报。2 月 26 日,按照省、市纪委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当天下午即召开开发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了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李向前书记重要讲话要求,对开发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强调要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刻理解重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对已排查的供销合作社系统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对供销系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督导调研及各部门协调联动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科学运用措施,强化案件突破 一是集中研判,科学摆布。针对前期“大起底”筛查出的
1 1 条问题线索和 2 0 2 1 年新增受理的 2 条问题线索,区纪工委多次召开由纪检监察室、案管室、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巡察办等科室参加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对每个问题线索逐件进行分析,吃透每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每名涉案人员的性格特点,对每名涉案人精准画像,找出案件突破点,一人一策制定工作方案。
二是强化力量,以快制胜。为有效突破案件,区纪工委将 1 3 条问题线索全部交办到 4 个纪检监察室进行办理,集中优势力量进行攻坚。实行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一个案件一套专班,书记办公会定期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压实办案责任,快速推进,确保案件快查快办实现突破。
三是抓住关键,迅速突破。在查办案件过程过,各纪检监察室对反映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分析,紧紧抓住反映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对时间跨度大,问题复杂的先放一放,对能够迅速查实的,集中优势力量迅速突破,形成势如破竹之势,倒逼涉案人员主动交待问题。同时,做好思想教育转化工作,讲政策,给出路,使涉案人员改变抵触心理,主动配合调查,如新习镇供销社曹新锋到案后,主动上缴违纪资金 8 万元,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 13 件问题线索已办结 11件,其中“大起底”前办结线索 2 件(予以了结 1 件、移交其他单位 1 件),“大起底”后办结线索 9 件(初核了结 1 件、立案审查后办结 8 件),2021 年新增受理问题线索 2 件目前正在初步核实阶段。目前共组织处理 2 人(提醒谈话 1 人、责令检查 1 人),党政纪处分 8 人(留党察看 3 人、党内严
重警告 2 人、警告 3 人)。
四是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改革发展。区纪工委把政策宣传教育作为专项治理一项重要环节贯穿始终,引导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放下思想包袱,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推进改革和治理工作。在区纪工委督导指导下,三个基层社党支部分别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供销系统及时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逐人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三、深入基层督导,推动改革发展 一是对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摸清供销系统家底,共梳理出全区供销系统中存在的监督机制空乏、服务“三农”成效不显著等方面的问题,并撰写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专题报告。
二是是深入基层督导调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多次到开发区供销社和基层社开展现场调研指导,调研过程中听取了各基层社对专项整治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实地察看了供销合作社资产的分布、现状,通过对社有资产档案、资产台账、承包经营合同等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梳理社有资产在管理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各基层社摸清现有资产底数,列出重点问题清单,完善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找准找实影响和制约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问题。
三监督指导区供销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区纪工委严格按照省、市纪委要求,督促区供销系统按照省、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3 月 8 日,按照区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工作部署,开发区供销系统召开自查自纠工作专题会,对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的三个方面、十一项问题”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 1 5 项,目前已整改完毕。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建立了资产管理、资产租赁、财务管理、信访稳定等 1 1 项规章制度。
四是借力资产大核查解决遗留问题。通过开展社有资产核查工作,目前开发区全供销系统胡村、新习、王助三个基层社累计新收回资产租赁费 548434.5 元;累计新签订完善租赁合同 36 份,清查土地面积 8.4324 万平方米、房产面积2.7553 万平方米,资产租赁合同 135 份,清查出租赁期超20 年的违法合同共 31 份。同时随着供销系统重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通过重点整治工作小组的多方工作,促使王助镇供销合作社拆除危旧房屋 65 间,整理场地 1560 平方米,并有效利用旧材料新砌围墙 45 米,建厕所 1 处;胡村乡供销合作社整修旧房 9 间;新习供销社顺利拆除危旧门面房 16间,消除了多年未决的遗留难题,盘活了资产,实现了增值。
五是落实中央部署,践行为农服务职责。
面对河南省暴雨灾情和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纪工委供销整治专班组织供销系统工作人员,弘扬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多方筹备防汛物资、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新习、王助、胡村三个基层社全体班子成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值班值守,针对各乡镇商贸人流密集场区做好疫情防控宣传,配合并认真执行地方政府的防控措施;在暴雨
预警期间日夜巡逻,及时通报雨情、水情,排查门店、住所、旧房、围墙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筹集储备铁丝 4 吨、水泵 9台、沙石料 5000 方、编织袋 7000 条应对灾情。通过防汛抗灾、疫情防控工作,在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工作能力等多个方面,开发区供销系统重点整治工作成效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加强。
篇三:开发区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打击粮食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持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价格违法行为为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区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
二、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切实改变监管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成效。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业务党组
成员、副局长 XX 同志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局、各市场监管所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同时明确联络员一名,负责上下协调。
四、工作重点 (一)压实粮食经营主体责任。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与社会民生息息相关,粮食加工品中大米重金属含量、黄曲霉等真菌毒素超标以及小麦、玉米等谷类加工品中呕吐毒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等问题时有发生。要结合实际,按照问题导向、靶向治理的原则,加强辖区粮食加工品生产单位的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对购进的每批次原料,索取留存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检验合格证明,对出厂销售的产品,要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加强对重金属、呕吐毒素、黄曲霉毒素等真菌指标的检验检测,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二)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粮食加工品生产单位的监管,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抓好“五项”排查,即:粮食加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能否保证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出厂检验中是否做好重金属和生物要素指标的检测,发现问题原料和成品是否按规定处置,生产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食品生产卫生
通用规范》,是否将粮食食品加工设施或包装物与工业用途、饲料用途的粮食加工设施混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排查,严防工业用途、饲料用途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及粮食加工品流入群众消费市场、流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三)加强粮食最低收购价格行为监管。对粮食储备企业是否及时公示最低收购价政策、明码标价、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最低收购价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从严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销售粮食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等有关标准,是否短斤少两、惨杂使假、以次充好、囤积居奇、操作粮食价格、欺行霸市等问题,以经发现坚决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讲政治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及重点,按照区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全面开展大排查。要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原则,针对查找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在大排查基础上,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逐一
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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